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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北京科技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

2015年北京科技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

北京科技大学2015年艺术类录取规则如下:
一、招生专业及计划
2015年北京科技大学艺术类招生专业为视觉传达设计,面向全国招生,具体分省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。
二、报名条件
考生须符合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,且参加生源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並取得合格证。
三、录取原则

1. 文化课成绩要求: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。
2. 专业课成绩要求:考生须参加北京科技大学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並取得合格证(若生源所在省有统考要求,则须统考合格)。
3. 录取规则:对进档考生,按照综合成绩(综合成绩=校考专业课成绩×60%+高考文化课成绩×40%)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,优先录取校考专业课成绩高者。
4. 外语语种要求:英语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项

1. 新生入学后,学校将进行专业复测和身体复查,对复测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,将取消其入学资格。
2. 学费标准:每人每学年10000元。
3. 本规则由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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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1-01 00:27:02